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配合污水接管退縮空間 快速進場施工好維管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發稿單位:衛工處工務科
  • 發稿日期:113年2月17日
  • 新聞聯絡人:林子筠
  • 聯絡電話:0963568252
  • 業務聯絡人:王凱民
  • 聯絡電話:0932158182

臺北市污水下水道用戶門牌接管普及率截至112年底突破82%,尚餘約19萬戶未完成污水接管,其中約有3成是因為「缺乏施作空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工處加強宣導與建管處合作克服困難,例如大同區延平北路三段104巷附近的用戶接管工程,因遭遇少數住戶不願意退縮違建物,提供污水管施工維護空間,衛工處為確保多數住戶之接管權益,改善周遭環境衛生,經聯繫建管處協助將違建物強制拆除後,終於在113年2月完成該街廓上下游總計85戶住戶的污水接管工作,達成提升環境品質及維護公眾利益的目標。

衛工處工務科長王凱民表示,衛工處近年起針對不易接管區域逐一檢討原因與研擬對策,大同區延平北路3段104巷附近為早期開發老城區,建築型態多為低樓層、後巷有搭設違建物,經辦理2次說明會及協調會勘,並邀請建管處到場協助說明法令規定之後,大部分住戶皆同意配合自行拆除部分違建,提供污水管施工及維護空間,僅極少數住戶不願意配合。

衛工處工務所盧德偉主任說,依「臺北市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污水下水道用戶應提供施工及維護管理空間,屬單側排水者留設寬度至少75公分,屬雙側排水者留設寬度至少150公分;衛工處更進一步研訂「用戶接管遭遇違建妨礙施工之標準處理流程」,與建管處合作辦理2次以上之宣導會勘,若住戶仍不自行拆除者,即由建管單位張貼公告,擇期拆除全部違建物,代拆費更須由住戶全額支付。

大同區延平北路3段104巷總計強制拆除2戶,終能解決上游受影響的23戶之污水接管權益,衛工處呼籲,未來仍請市民支持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協助配合提供施工與維護空間,為我們的環境共同努力,衛工處將於用戶接管施工完成後,一併辦理後巷美化,提供給住戶整潔明亮的後巷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