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條件:具原住民族身分者並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2年以上之經驗者。工作內容:一、辦理污水下水道工程及污水處理廠相關業務。二、人民陳情案件及各類工程報表彙整等行政管理。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三、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含處外單位)本處預計於114年下半年搬遷至民生水資源再生廠-臺北市松山區民權東路5段41號 四、聯絡方式:1、聘僱期間: 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視每年年終考核結果作為隔年續聘參考。本職缺歡迎中高齡二度就業者應徵。2、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3、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面試,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5、請務必填寫正確連絡電話,俾利簡訊或電話通知。6、本職務報酬為280~330薪點,計折合新臺幣 38,948~45,903元整 。7、聯絡人:邱小姐,電話:25973183分機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