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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技工

名額:3名。

資格條件:

  1. 現任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職工。
  2. 身心健康、品性端正,認真負責,無不良紀錄。
  3. 須具備小客車以上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1. 污水下水道各項設備操作及機械設備、電氣、儀表維修保養。
  2. 污水管線巡檢、清紓、廠站設備檢點及清潔。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1.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調僱之職工填妥「專案技工調僱意願表」及「甄選履歷表」,並經人事主管核章後,於112年6月26日(星期一)前逕送本處人事室彙辦。
  2. 經本府專案列管限制轉調之新僱專案技工、專案工友及駕駛,不得參與本府職工移撥作業。
  3. 本案聯絡人:劉先生,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 網站:

https://job.gov.taipei/FrontWebSite_RWD/G_gcareer/g_gjob_detail.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