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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區衛生下水道綱要計畫

民國61年由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及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共同規劃完成「臺北區污水下水道綱要計畫」。

  1. 計畫目標:建立分流式、區域性、集中處理之污水下水道系統。
  2. 計畫範圍:涵蓋臺北市所轄16個行政區及新北市之中和、永和、板橋、五股、泰山、三峽、新莊、樹林、土城、三重、蘆洲、汐止、深坑、新店等14鄉鎮及基隆市之七堵。
  3. 計畫範圍總面積:94,000公頃。
  4. 計畫污水下水道服務範圍面積:25,000公頃。
  5. 計畫目標年:民國109年。
  6. 計畫人口:640萬人。
  7. 計畫污水量:每日250萬噸。
  8. 主要工程內容:收集系統為沿基隆河、新店溪及大漢溪設立三條主幹管,並在主要街道埋設次幹管及分管網,將全區域內之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收集,並輸送至本市各污水處理廠,超量之污水則送至淡水河下游之八里污水處理廠經初級處理後排放海洋。